受理編號1267號:『小恆山礦原更生廠院內立勛礦山機械修造廠,近20年利用機械廠執照洗煤,采用老式滾筒洗煤機,洗煤污水未經處理,通過廠房後暗管直接排放,經小河道流入穆棱河,匯入興凱湖和烏蘇裡江,污染水體。2018年4月,該廠白天停產,晚上進行洗煤作業,舉報人曾在網站舉報要求化驗該廠排放的廢水,並提供檢測報告,舉報編號是171024230303010624,恆山區環保局到現場調查稱未發現該廠排放廢水,舉報人當時就在現場且該廠正在排放廢水,舉報人同時舉報恆山區環保局不作為,包庇違法企業』
(一)基本情況
舉報人反映的小恆山礦原更生廠院內立勛礦山機械修造廠位於小恆山辦事處新生委。2017年6月,劉勇在未辦理工商執照及環評審批等手續的情況下,在更生廠院內違規建設洗煤點。2017年10月23日,恆山區環保局責令該洗煤點將建成未進行投產的洗煤設備拆解,2017年10月26日,通過復查該洗煤點洗煤設施已拆解落地,至今處於停產狀態。
恆山區環保局將該洗煤點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夜間突擊檢查的方式,加強監管,嚴防該洗煤點擅自違法生產。2017年10月26日以來,該洗煤點一直未生產。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核實,案件反映內容不屬實。
關於『小恆山礦原更生廠院內立勛礦山機械修造廠,近20年利用機械廠執照洗煤,采用老式滾筒洗煤機,洗煤污水未經處理,通過廠房後暗管直接排放,經小河道流入穆棱河,匯入興凱湖和烏蘇裡江,污染水體』問題不屬實。2018年6月14日,恆山區接到中央第三督察組轉辦第13批次1267號案件後,責成區環保局、打非辦對小恆山礦原更生廠院內洗煤點進行聯合調查,經查,洗煤點廠區內無工人作業,洗煤設施已拆解落地,處於不具備生產能力狀態。2017年10月26日以後,恆山區環保局監管人員多次對該洗煤點進行不定期巡查、夜查,均未發現該洗煤點存在生產和排放廢水情況。
關於恆山區環保局2017年10月23日和10月25日接到微信舉報這一情況屬實,但微信舉報反映洗煤廢水排放問題不屬實。2017年10月23日和10月25日,恆山區環保局分別接到編號為:171024230303013231和171024230303010624相同內容微信舉報案件,恆山區環保局根據舉報內容對小恆山礦原更生廠進行檢查,小恆山礦原更生廠院內確有1家新建洗煤點,據洗煤點負責人劉勇陳述,該洗煤點於2017年6月開始建設,未辦理營業執照和環評審批手續,當日現場正在安裝機器設備,洗煤點無污染防治設施,生產工藝屬淘汰范疇。恆山區環保局監察人員已對該洗煤點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該洗煤點在2017年10月25日前拆解滾筒洗煤設備。因該洗煤點建成未投入生產,無生產廢水水樣可取。2017年10月26日,恆山區環保局監察人員對該洗煤點進行復查時,該洗煤點洗煤設施已拆解至不具備生產能力狀態。
關於『舉報人反映2018年4月該洗煤點白天停產,晚上進行洗煤作業』問題不屬實。經詢問洗煤點負責人和走訪附近群眾證實,該洗煤點為2017年夏季開始建設,未進行過生產,未發現生產廢水排放情況,日常監察也未發現該洗煤點存在生產跡象。
關於舉報人舉報『恆山區環保局不作為,包庇違法企業』問題。恆山區紀委監委接到該舉報案件後,高度重視,成立調查組,於2018年6月17日,安排專人到現場進行實地調查,並走訪周邊群眾了解情況。經查,該洗煤點一直處於停產狀態,恆山區環保局已對該洗煤點進行過執法,日常監管檢查執行到位,不存在履職不作為問題,舉報失實。對此問題線索,予以了結處置。
(三)問責情況
舉報反映問題不屬實,未啟動問責程序。
受理編號1275號:『九坑矸石山礦區內有一小型洗煤廠(沒有牌匾),加工期間黑色污水向溝內排放,進入穆棱河,同時排放煤粉塵污染空氣,此情況已持續數年。舉報人要求取締該廠或對污水進行處理達標後排放』
(一)基本情況
案件中所提及的洗煤廠應是雞西市鑫圻煤炭洗選有限公司。位於城子河區城東村(九坑矸石山下)。該企業總投資近1000萬元,於2011年開始建設,2012年正式開工。主要設備為跳汰式洗煤工藝,配套壓濾機XMY200/1250-U/3臺,濃縮罐1臺,事故池50立方米。2016年10月16日在城子河區環保局備案。該企業由城子河區環保局監察大隊進行環境日常監管,在日常監管中,未發現廢水外排行為,整個生產工藝和生產過程都在封閉車間進行。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城子河區調查核實,群眾舉報問題部分屬實,其中黑色污水向溝內排放,進入穆棱河,已持續數年情況不屬實;排放粉塵污染空氣,部分屬實。
接到信訪案件後,城子河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城子河區環保局進行調查核實。2018年6月13日19時,城子河區環保局環保監察工作人員進入現場實地監察。2018年6月14日8時30分,城子河區環保局環保監察工作人員再次入場實地監察。經核查,該企業北部為九坑矸石山,東、南、西三面是耕地,附近無居民。企業正常生產,生產過程在封閉車間進行,廢水采用閉路循環,未發現廢水外排現象。廠內揚塵處置,采取灑水車不定時灑水降塵。現場檢查,企業料堆無防風抑塵措施。監察人員依據相關規定做了現場監察記錄,城子河區環保局對企業下達了整改通知,要求企業提高灑水降塵頻次,料場采取苫布遮蓋措施,並建設防風抑塵網。該企業現已對料場采取了應急措施,用苫布遮蓋;對場地提高灑水降塵頻次,減少粉塵污染。制定了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整改計劃,將在2018年8月底建成。
(三)問責情況
經城子河區紀委監委調查,未發現違紀問題,暫未啟動問責程序。
受理編號1298號:『舉報人曾向督察組反映虎林市虎林鎮義和村西大溝污水直排穆棱河問題,反映後至今無人調查處理』
(一)基本情況
群眾反映的西大溝位於虎林市城區西側、流經虎林鎮義和村東面天然大溝,又稱紅星溝,總長約6.7公裡,其發源於虎林市石青山,上游接紅星小水庫溢洪道,從北向南依次流經虎林鎮安樂村、西崗村的城鄉接合部與虎林鎮義和村,流入穆棱河。該條大溝承納虎林市紅星水庫上游來水、區間雨水及安樂村、西崗村、義和村的部分生活污水和少量城區生活污水,以及珍寶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烏蘇裡江制藥有限公司企業廢水(均建有廢水處理設施),日均水量3500噸左右。為解決污水處理問題,在西大溝下游建有小截流壩,通過截流乾管、采用雨污合流將溝內污水納入城市污水管網,但由於目前虎林市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有限,不能完全對西大溝內污水進行收集處理,導致每天大約有1500噸溝內污水流入穆棱河。
(二)調查核實情況
經調查,群眾反映『舉報人曾向督察組反映虎林市虎林鎮義和村西大溝污水直排穆棱河問題,反映後至今無人處理』情況部分屬實。
群眾反映虎林市虎林鎮義和村西大溝污水直排穆棱河問題基本屬實。群眾本次反映問題與虎林市接到中央第三環保督察組交辦第11批次第1019號案件群眾反映問題一致,辦理情況已報送。
群眾所說第一次反映後至今無人處理情況不屬實。2018年6月11日18時,虎林市接到第11批次第1019號案件後(即接到群眾第一次上訪反映西大溝環境問題交辦案件後)高度重視,虎林市委書記陳立新、市長殷洪亮等市領導多次赴現場檢查和督導,研究治理方案。2018年6月13日下午,經市政府研究決定:一是實施西大溝專項整治行動,由虎林市水務局負責河道整治工程;由市自來水公司(污水處理廠)負責義和溝段附近污水收集管網的清堵清淤工作,重點整修西大溝小截流壩污水收集口;虎林鎮政府負責組織西大溝義和溝段兩側垃圾雜物的清運。二是加速污水處理廠提標擴容改造步伐,計劃2018年7月底開工,2019年秋季完工,屆時污水總處理能力增加至3萬噸/日,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准,到2020年使西大溝水全部進入虎林市污水處理廠處理。三是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網,對虎林市城區分期分片實施雨污分流建設,其中對新建小區及公共建築同步實施雨污分流。四是加強企業工業廢水排放監管,保證企業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確保達標排放。
目前,虎林市政府已按照會議議定內容,把原計劃下半年整治西大溝義和段的時間提前到現在,由虎林市水務局牽頭督促各責任單位開始行動。
(三)問責情況
因該信訪案件反映問題部分屬實,群眾對此比較關注,又屬重復信訪舉報,為此虎林市決定按照《虎林市黨政領導乾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虎辦發〔2017〕52號),啟動問責程序,已移交虎林市紀委監委辦理。
雞西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