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政法﹝2018﹞6號
中共雞西市委政法委員會
關於印發《雞西市執法司法環境專項整治
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單位:
《雞西市執法司法環境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全市深化機關作風整頓領導小組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雞西市委政法委辦公室
2018年5月28日
雞西市執法司法環境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省、市《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和省《執法司法環境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市作風整頓政法專項組決定從2018年4月至10月在全市政法機關開展為期7個月的執法司法環境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重要指示和對我省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關於作風整頓要求,按照全市整頓作風優化營商環境會議部署,嚴格執行市工作方案部署,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突出問題,緊緊圍繞執法司法不嚴格、不規范、不公正、不文明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覆蓋全市政法機關,覆蓋全體政法乾警,覆蓋全部執法司法崗位,覆蓋全部執法司法案件,進一步規范執法司法權力運行、提昇執法司法質效、強化政法機關服務效能,全力營造公正、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為推動現代化法治雞西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整治重點
緊緊圍繞解決效率不高、服務質量不優、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新表現,能力不強、執法司法公信力不高,執法司法不作為、亂作為、以權謀私、弄權勒卡,徇私枉法、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等問題,重點開展四個方面專項整治。
重點整治:1、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深入、不到位;權力運行流程不暢,工作環節交叉、多級審批、多頭受理,群眾、企業辦事『數次跑』『往返跑』。2、『四零』承諾創建工作不落實,創建標准不高、試點經驗推廣力度不大、服務質效沒有明顯改進。3、落實流程再造工作行動遲緩、工作不到位,仍存在執行改革、落實制度中梗阻;流程不優、不公開,一次告知、首問負責、限時辦結等制度不落實,辦事拖拉、效率低下。4、窗口形象和服務意識差,工作標准低,方法簡單粗暴、冷橫硬推;輔警單獨執法辦案;信訪渠道不暢通,答復當事人不及時。5、人為設卡,便民利企措施不到位;窗口單位周邊『代理』『代辦』『黃牛』多,存在『地下利益鏈條』,搞『前店後廠』。6、執法司法信息化建設滯後,『互聯網+政法』工作落實不到位,網上辦事支持力不到位,便捷服務程序不暢,移動政務滯後。7、人民調解、司法鑒定、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不夠便捷高效;法律服務延伸不到位,基層和偏遠地區法律服務資源匱乏,群眾『打官司難』。8、政法部門內部協調配合機制不暢,有人為設置、認識不統一影響執法司法辦案,形不成打擊合力,相同案件執法司法標准不同,執法隨意性較大。9、個別政法單位領導責任不落實、對窗口服務存在問題失察失責,對人民群眾來信來訪重視不夠,領導接待日制度執行不到位、接待窗口經常『空崗』,形同虛設,領導受理群眾反映問題、投訴舉報不主動等突出問題。
主要措施:一要強化『放管服』改革為牽動。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示范創建試點工作,對工作流程進行優化昇級,建設便捷高效執法司法服務體系。深化拓展『四零』創建,創新服務載體,打造綜合性、一站式、信息化服務平臺,再造流程,精簡程序、減少環節、縮短時限,實行一站式服務,把便民利企措施落實到位。二要強化窗口服務亂象治理。對窗口單位周邊的『代辦』『代理』『黃牛』等『黑中介』機構進行專項清理整治,打斷『地下利益鏈條』,開通便民利企『綠色通道』。三要完善監督方式。開通投訴電話,接受和受理重點整治問題的投訴。組織明查暗訪,對『空崗』窗口進行追責查辦。四要加速推進『互聯網+政法』創新。把握准確底數,做實可行性分析掌控,把所有可拓展的窗口服務延伸到網上,向社會公布執法司法流程圖、時間表,逐步實行窗口和網上服務並行,實行『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辦事的要求落地生根。
(二)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專項整治
重點整治:10、野蠻執法,刑訊逼供,違法取證,濫用強制措施,違法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企案件財務,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11、人為因素混淆案件性質,應予立案不立案、不應立案違規立案,不適用調解的刑事案件以調解結案,放縱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犯罪行為。12、以權謀財,在行政審批、證照辦理中暗箱操作;利用特殊身份、地位和影響乾預、插手經濟糾紛和經濟活動;長期借用企業交通工具,向企業推銷產品、搞攤派、拉贊助和報銷票據,侵害企業利益。13、不聽取企業意見,對合法要求無故推諉、拖延甚至刁難。限制企業權利;涉企矛盾糾紛化解不力,執法司法標准不統一,選擇性執法;涉企案件積壓、久拖不決,案件來回『翻燒餅』。14、吃拿卡要,把轄區企業視為『唐僧肉』,利用節假日和敏感時期,私自到企業檢查,撈取好處;搞『釣魚執法』,勾結『黑中介』謀利;為壟斷經營、強攬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壞營商環境的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15、對非法集資和傳銷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涉眾型犯罪、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依法打擊不力;『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落實不到位等突出問題。
主要措施:一是強化政治引領。強化對廣大政法乾警政法責任,擔當意識的教育培育,引導其克服和摒棄有背法責的思想觀念,主動適應新時代、新要求,自覺踐行新發展理念,自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二是突出專項打擊。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對侵害企業合法權益行為的專項打擊工作,嚴打破壞營商環境的黑惡勢力,嚴懲背後『保護傘』,切實保護企業家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加大對破壞營商環境案件的查辦力度,嚴查環境保護、食品安全、勞動保障領域涉嫌犯罪的案件,依紀依法懲處侵害群眾利益、破壞發展環境的行為;堅決懲戒經濟領域違法違規活動,積極參與金融風險防控化解工作,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打擊懲處力度,重點打擊非法集資、網絡傳銷、內幕交易等經濟犯罪行為。三是抓實排查清底。及時組織開展涉企矛盾糾紛排查和涉企積案集中清理工作,組織專業力量,全面排查,集中推進化解;完善崗位職權利益回避制度,嚴禁乾警經商辦企,嚴禁乾警家屬插手、經營與乾警職務行為相關聯的特種行業和場所。四是完善管理機制。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重點領域進行合理分解,科學配置權力,管好關鍵人、管好關鍵處、管住關鍵事。建立對企業檢查行政審批制度,杜絕隨意檢查行為發生。五是優化普法服務。組織開展與企業面對面接工作,按照『誰執法誰普法』原則,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引導企業增強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理念,強化對企業法律需求的超前服務和跟蹤服務,幫助企業解決涉及執法司法的相關問題,切實增強企業守法誠信意識,循法而行、依法經營。
(三)開展執法難問題專項整治
重點整治:16、消級執法,拖延立案,拖延查詢、查封、扣押、凍結、處置財產,拖延發放兌現執行款物;選擇執行,挑選案件、選擇督辦、區別采取執行措施;亂執行,明顯超標的查封、扣押、凍結財產,違規執行案外人財產,違規評估、拍賣財產、以物抵債,隱瞞、截留、挪用執行款物,違規納入、刪除、撤銷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7、地方保護主義、執行標的到位率低;部分涉黨政機關等主體案件未能執結;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配合機制不暢;執行案件上訪率仍在高位運行。18、爭取地方政府重視和支持不主動、不積極;聯動機制不暢通,聯合部門配合不到位,未能發揮應有作用;執行救助金還未納入司法救助范圍;執轉破工作推進緩慢。19、執行信息化建設薄弱環節多,網上辦案普及率低、工作進展緩慢,仍存在『線下辦案,事後補錄』問題。20、執行案件規范化機制建設存在短板;終結本次執行不符合程序和實體標准;流程節點缺失記錄和記錄不准確;案件卷宗材料缺失、裝訂不規范。21、執行指揮中心配套建設相對滯後;宣傳聲勢力度不足;遠程視頻管理系統未能正常使用,運行維護保障不足;執行人員配備、裝備保障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等突出問題。
主要措施:一要加強精細化管理。做到執行程序環節全程留痕、全程公開、全程監督,堅決杜絕消極執行、選擇執行、亂執行問題發生;進一步完善『三統一』管理體制機制。積極構建黨委領導、政府支持與司法機關精細化操作相統一的工作機制,推動建立執行救助金制度,紮實推進執行聯動機制常態化,法院、檢察、公安、司法等政法單位要緊密配合、凝聚共識、聯合出臺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操作規程或實施辦法,加大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打擊力度。二要開展專項清理。組織開展涉企、涉金融機構、涉黨政機關、涉民生和執行信訪案件、執行涉案款物等方面的專項清理,確定專門合議庭審判執轉破案件。三要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嵌入到各有關單位、組織管理、審批等信息流程中,納入否定標准認定范籌,增加被執行人失信成本和負面影響。四要嚴格落實網上辦案要求。加強終結本次執行日常督查,設計關鍵節點的文書樣式模板,規范結案方式和結案文書,加強卷宗管理和裝訂工作。五要進一步優化完善執行指揮中心的實體化運行。加強保障機制建設,配足配強執行人員。改進執行宣傳理念和方式,引導人民群眾理性認識執行難,理解執行、尊重執行並支持執行。聚焦執行難、人為左右案件定性、非法取證、辦案翻燒餅,執法人員違規辦企業,參與經營活動等突出問題;服務不優,態度蠻橫,四零服務配套制度落實不到位,接訪辦訪責任落實不嚴密等突出問題,進行問題清單式疏理分析、督導專項剖析,特別是要側重分析執行難案件共性原因和個性問題,從中尋找突破點,突出解決當執未執,當結未結、錯誤執行、錯誤扣押、侵犯人權等問題,落實個案分析,明確專項對策,形成落實計劃。
(四)深化政法隊伍紀律作風專項整治
重點整治:22、工作『慵懶散慢』,能力不強,本領不高,工作跑粗。23、不擔當、不作為、衙門作風、特權思想、懶政怠政。24、徇私舞弊、貪贓枉法、以權謀財,花錢『撈人』,辦理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25、與律師、特定關系人勾結,充當司法掮客,打探案情,辦案跑風漏氣。26、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省委九項規定不徹底;『四風』問題呈現隱形變異;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數字造假,報喜不報懮,便民利企服務措施不力,搞材料政績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新表現。27、違規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為犯罪嫌疑人、罪犯、戒毒人員傳遞違禁品;向犯罪嫌疑人、罪犯、戒毒人員及家家屬索賄。28、執法司法不規范,不按規定佩戴執法裝備、警容風紀不整、遲到早退、安全防范意識淡薄、日常管理松散;個別乾警酗酒、賭博、吸毒,警用車與私家車牌照串用,使用上公私不分等突出問題。
主要措施:一要強化內功。分口分層分崗明確司法人員素能標准,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開展崗位練兵、技能大比武,提高政法乾警業務本領。二要強化跟蹤監督。組織開展紀律作風專項檢查工作,不定期進行明查暗訪,嚴厲整治紀律松弛,冷橫硬推、吃拿卡要、粗暴執行等頑癥。開展執法司法規范化大檢查,組織開展常態化、制度化的案件評查工作,下大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司法不嚴格、不規范、不公正、不文明問題。強化紀檢、督察部門職能,嚴肅查處一批頂風違紀案件,清除一批『害群之馬』。三要強化警誡。組織開展『以案為鑒,優化環境』專題警示教育活動,通過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引導廣大政法乾警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自我批評,增強規矩意識,強化紀律約束,推動實現全省政法隊伍紀律作風建設新常態,促進執法司法領域絕弊立新、風清氣正。四要開展專項清查。全面摸清執法司法人員參與經營活動,尤其是在民事、刑事案件查處過程中,涉及到執法司法人員、國家工作人員、參與經營活動的,公檢法機關要通過梳理案件,當事人、被告人、利益關系人、提出底數名單,點明相關問題。對執法司法人員違法參與經營活動、插手工程項目等。按照反向移交的程序規定,向市掃黑除惡辦公室作風整頓政法專組和市紀委監委提交;采取單位自查和社會舉報受理的方式,摸清問題所在,及時采取批評教育式談話、本人承諾整改、單位勒令整改、法律糾偏整改相結合的方式,嚴肅處理;對觸犯法紀、造成明顯社會危害的行為。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三、組織實施
(一)強化領導,壓實責任。此項整治行動在市作風整頓政治專組統一領導下實施。各家執法司法單位要把此項整治納入政法專組織制定的全市政法系統作風整治整體方案中,以此方案確定的時間節點,有機統籌,並軌推進。實行信息專項統計、專情專報。堅持做到三個清晰,即:任務落實的時間節點清晰;對照查擺的現存問題清晰;集中整治的原則方法清晰。做到三個到位,即:班子主要領導自覺擔當到位,不推不拖靠前指揮;查擺問題分析成因到位,不掩飾不護短,尋根問責不藏私;整治建設到位,做到查錯糾偏、治亂肅紀與強基提能、常態建設並舉,實現舉一反三、立行立改,長效治理,遞進提昇。
(二)聚焦問題,精准發力。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本地、本系統實際,統籌協調各個環節、各個專項整治工作,做到有機銜接、縱向互動、橫向聯動。要對照省方案點明的問題專項整治問題,對號查擺,定項梳理、按項列單、列出時間表、路線圖,逐項抓整改、逐項抓落實。要出重拳、下猛藥,真正做到整改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直到群眾和上級滿意為止。
(三)加強監督,從嚴問責。縣市區作風整治政法專項組和兩級政法各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督導檢查,堅持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形成持續震懾,保持高壓態勢。要用好問責這個管黨治警利器,對專項整治緊盯不放,對問題突出的個人要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對專項整治任務不落實、推進不力、效益不明顯、群眾和企業不滿意的單位要按市委要求追究班子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責任,要對失責問責情況進行點名道姓通報、公開曝光,讓追責問責成為常態。
(四)宣傳引導,營造氛圍。政法專項組和兩級政法各部門要注重利用主流媒體以及『兩微一端』新媒體,通過開設專欄專題、刊發評論言論等方式,大力宣傳開展專項整治的重大意義,安排部署務實舉措、創新提效,同步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規范創建試創建試點示范工作。發現和培育先進典型,展示政法機關和政法隊伍新形象、新作為,為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同時,要加強輿情引導,對反面典型案例,要在深入調查、核准事實的基礎上進行曝光,嚴防負面輿情炒作,正確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要逐級報備。各執法司法單位,要對照方案,全面疏理問題,結合單位職責和管理服務狀況、管理機制建設情況,特別是近年來社會反響較為集中的問題,進行清單式疏理,分口分項,分崗對人,分層定責,對號入座,疏理出應該納入集中整治的問題細化清單,逐級對上報備。縣(市)區執法司法機關統一報給縣(市)區作風整治政法專項組,由縣(市)區政法專項組於6月中旬向市政法專項組呈報;市直政法單位於6月中旬直接報給政法專項組,由市作風整治政法專項組,統一備案,督導整治。
(二)要開好四個會。一要班子專題研究會。制定統一整治方案,明確目標,明確方法,明確責任,分層分項落實;二要開好分層分口系統查擺、對號反思、自我整肅,座談討論會。對不構成違法違紀的問題,通過教育訓誡方式,加以解決;對構成違法違紀問題,要直接做出嚴肅處理,逐級對上報備處理意見和處理結果。三要開好中層乾部專題座談會。普遍開展問題成剖析,形成群策群議、自主整改、整體合力。四要召開好社會監督群體(諸如企業家代表、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群眾代表、律師等社會法律工作者)征求意見會。進一步疏理相關問題,整改意見建議,充實完善整改方案和機制建設。相關工作計劃,整改方案要同問題清單於6月中旬一並同步上報市政法專項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