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強化落實社區村屯疫情防控工作責任的通知
黑政辦明傳〔2020〕14號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
在當前外防輸入內防反彈作為疫情防控工作重中之重的形勢下,要鞏固好疫情防控來之不易的成果,必須守好社區村屯疫情防控最後一道防線,現就進一步落實相關工作責任通知如下:
一、落實防控措施。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持續抓好社區(居民小區)村屯疫情防控工作,要從封閉式管理轉向流動式管理,並嚴格執行『掃碼+測溫+戴口罩』三項措施(以下統稱『三項措施』)。
二、明確屬地責任。按三級響應要求,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切實擔起屬地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確保本轄區內縣(市、區)、鄉(鎮)做到社區村屯疫情防控『三項措施』落實到位,對轄區內『三項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要負責整改,堅決把好社區村屯防疫關。
三、嚴格責任追究。對各級政府在社區村屯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形的,將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約談主要負責人、公開曝光;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處分;對涉嫌違法違紀的有關人員,依法依規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執行『三項措施』不嚴格,不按規定進行掃碼、測溫、戴口罩,並形成疫情防控隱患或直接造成後果的;
(二)對開放式老舊小區未因地制宜采取適當辦法造成『三項措施』不落實的;
(三)社區(居民小區)村屯未配備專門人員落實"三項措施』,或者專門人員脫崗、漏崗的;
(四)未落實或落實『三項措施』不到位,造成確診病人、 疑似病人進入及引起疫情傳播或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