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晚,一封來自雞冠區文化路奮斗三建11號樓1單元全體居民的信件擺在記者辦公桌上,針對信上反映的情況,記者進行隨機暗訪。
5月24日早8時,記者來到文化路奮斗三建11號樓1單元門前。面對記者的采訪,正在門前遛彎、 75歲的居民李大爺打開了話匣子。他說: 『奮斗三建11號樓始建於1997年,入住的第一個10年,居民們生活平靜,享受著樓房帶來的幸福便利生活。但從2008年開始,平靜的生活被打破,8樓頂層因防水層老化,頻頻出現漏雨;樓道內配電箱破損,箱體腐爛,經常發生電線短路,居民日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為此居民多次找到物業公司反映溝通,但始終沒有得到解決。隨後的幾年中,1單元的樓道環境愈發惡劣,一至八樓的塑料窗全部被盜,防盜門嚴重腐爛,經常有流動人員在樓道內隨處便溺,讓居民們苦不堪言。居民再次找到物業公司,依舊無果。隨著時間的推移,樓道內出現牆皮脫落,牆上遍布亂貼的小廣告。』
萬般無奈之下,家住6樓的李大爺牽頭組織1單元全體住戶,每戶自掏腰包3000元更換樓內的塑料窗、防盜門,粉刷樓道牆體,同時大家也拒絕繳納物業費。
隨後,李大爺帶著記者來到樓後側。他告訴記者,2018年,一樓門市外側牆體老化電纜突發火災,及時滅火後,一至二樓外側牆面被燒焦,但牆體卻始終沒有得到恢復。記者看到,焦黑的牆體和周邊裸露的電纜依舊,安全隱患不言自明。更讓居民們鬧心的事還在發生,物業公司卻定期來到一單元,挨家挨戶收繳物業費,並下發催繳通知單,如逾期不交,還要繳納滯納金。李大爺表示,這些年居民拒交物業費,就是因為物業公司不作為,讓老百姓寒心,居民自掏腰包整治樓道環境,更換門窗,物業公司卻不管不問,還要我們繼續繳納物業費,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同時居民們表示,物業公司應將居民們自掏腰包維修樓道的40000餘元返還居民,依法依規提供物業服務,這樣大家都願意繳納物業費。
針對文化路奮斗三建11號樓1單元全體居民的訴求,希望物業公司和相關部門能夠及時核查情況,對於存在的問題及時予以解決,提昇群眾幸福感和獲得感,不讓百姓再鬧心。
記者 盛秋實 王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