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發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職責由新組建的國家衛生健康委職業健康司承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職業衛生監管職能在衛生、勞動以及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之間歷經多次調整,監管體制呈現從集中統一到多頭負責,再到集中統一的歷史軌跡。此次機構改革後,衛生行政部門再次負責職業衛生的全流程監管,有利於實現職業衛生監管事權統一,避免部門間互相推諉;既充分發揮安監部門傳統的強勢監管優勢,又發揮衛生部門的專業技術優勢。可以看出,黨中央對職業健康高度重視並寄予了殷切厚望。
事實上,我國現有職業人群佔總人口的2/3,職業活動時間佔個人生命周期的近2/3。可以說,職業病防治涉及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根本利益。既往數十年,職業病患者的主體是工人。如今,伴隨科技的進步、生產工具的轉變,職業病患病人群已向白領群體蔓延,但他們大多深陷其中卻不自知。2011年, 《職業病防治法》首次進行修訂過程中,網友曾對頸椎病、『鼠標手』等白領常見病能否納入職業病目錄有所爭論,但大多只抱怨幾句,沒有形成理性而熱烈的討論。最終,這些疾病因『不易確定是否是工作期間罹患』未被列入職業病目錄。事實上,在發達國家,只要從事與頸椎損傷相關工作達到一定年限,即可被認定為職業病。
在我國,職業病防治應當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健康關切。我國有2.86億名農民工,他們大多從事職業危害嚴重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農民工因病致貧、返貧,避免『用命掙錢、用錢買命』的悲劇上演,對於如期打贏扶貧攻堅戰具有重要意義。保障每一位勞動者的健康權益,是健康友好社會的底線。
職業病防治離不開法治環境的保障和防治隊伍的支橕,這是機構調整後亟待解決的問題。《『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等文件的出臺,昭示我國衛生健康工作已從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跨越。因此,職業衛生不應停留在職業病防治的老模式上,而要在做好原有工作基礎上,探索向『職業人群全面健康管理』的職業衛生工作新模式轉變,將職業健康與安全、疾病防治、健康促進和構架健康社區有機結合,實現『人人享有職業衛生保健』,切實維護勞動者身心健康。(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