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農業農村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農人發〔2023〕19號)要求,現將全國農業農村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擬表彰對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公示期內,如對擬表彰對象有不同意見,可向農業農村部全國農業農村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反映情況須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提供有效聯系方式,不接受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意見。
聯系電話:010-59193323 59193301(傳真)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裡11號
農業農村部人事司人纔工作處
郵政編碼:100125
附件1:全國農業農村系統先進集體擬表彰名單
附件2:全國農業農村系統先進個人擬表彰名單
農業農村部人事司
2023年12月5日